□本報記者郄建榮
  史上最嚴的考核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版(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今天發佈。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PM2.5年均濃度下降達標就可得到60分,這也就意味這一地區“大氣十條”考核合格;相反如果PM2.5年均濃度與上年相比不降反升的,將以0分計,這也就意味著這一地區“大氣十條”考核未過關。顯然,對於PM2.5完成情況的考核是整個考核中最重的一項。可謂是一項考核定生死。
  實施細則表示,若發現由於人為干預造假,致使數據失真的現象,作為一票否決的依據,總體考核計0分。
  京津冀等重點區域將考核PM2.5
  按照國務院發佈的“大氣十條”要求,複合型大氣污染嚴重的京津冀及周邊6省(區、市)、長三角3省(區、市)、珠三角區域、重慶市考核PM2.5年均濃度下降程度。
  實施細則表示,2013年度不考核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但是,2014、2015、2016年度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須達到《目標責任書》核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10%、35%、65%,2017年度終期考核完成《目標責任書》核定PM2.5年均濃度下降目標。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如果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滿足考核要求,就可得到60分;納入考核地區的PM2.5年均濃度與上年相比不降反升的,將以0分計。
  城市道路優先保證步行納入考核
  實施細則明確,2013年,北京市淘汰30%的黃標車;2014年,全國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600萬輛,其中京津冀、長三角及廣東省珠三角區域淘汰243萬輛左右;其他地區淘汰357萬輛左右;2015年,北京市、廣東省珠三角區域淘汰全部黃標車。
  在對黃標車淘汰做出強制淘汰規定的同時,實施細則要求,城市道路建設要優先保證步行和自行車交通出行。“除快速路主路外,各級城市道路均應設置步行道和自行車道(個別山地城市可適當調整),主幹路、次幹路及快速路輔路設置具有物理隔離設施的專用自行車道,支路宜進行劃線隔離,保障騎行者的安全。”實施細則說,通過加強占道管理,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車道基本路權,嚴禁通過擠占步行道、自行車道方式拓寬機動車道,已擠占的要儘快恢復。
  同時,居住區、公園、大型公共建築(如商場、酒店等)要為自行車提供方便的停車設施。通過道路養護維修,確保步行道和自行車道路面平整、連續,沿途綠化、照明等設施完備。
  實施細則表示,對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情況考核也是一項硬性考核,如果達不到實施細則要求將被扣減2分。
  新建建築須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
  實施細則要求,所有新建建築嚴格執行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同時,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此外,實施細則還要求,北方採暖地區要制定供熱計量改革方案,按計劃推進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實行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築和經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應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實施細則為這兩項要求也配製相應的分值,如果達不到要求將被扣分。
  實施細則要求,考核地區要在政府網站及主要媒體,逐月發佈行政區域內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及其排名(直轄市可不排名)。同時,還要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開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與治污設施運行信息;及時公佈污染源監測信息。
  如果環境信息公開不合格將被扣減4分。
  搬遷城市重污染企業納入考核
  實施細則說,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分類處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淘汰落後產能和搬遷城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的情況也是考核的內容。
  考核指標包括“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控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清理”、“落後產能淘汰”、“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4項子指標。
  實施細則要求,嚴禁建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同時還要制定城市主城區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方案及年度實施計劃,有序推進重污染企業梯度轉移、環保搬遷和退城進園。
  根據實施細則要求,上述要求的執行情況也有相應的分值配置,完成的可得分,完不成將不得分。
  根據“大氣十條”要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珠三角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耗煤項目要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實施細則表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將按6分進行考核。
  本報北京7月25日訊
  (原標題:大氣十條考核PM2.5一項定生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02chiky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