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袁定波
  互聯網在帶來社會經濟效益和社會生活便利的同時,也逐漸成為知識產權侵權高發地。記者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年來,廣東受理一審知產民事案件占全省總數97%以上的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9個地區,2010年至2013年,一審新收涉互聯網知產案件數分別為2352件、4058件、6404件、9449件;占一審知產民事案件總數的比例由2010年21%上升至38%。
  “互聯網環境下知識產權糾紛進入集中爆發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徐春建表示,網絡已經成為知識產權侵權高發區和權利人維權主戰場。涉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涵蓋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不正當競爭與反壟斷等各領域,行為類型多樣化。
  據瞭解,近年來,涉網絡知識產權糾紛熱點隨網絡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的涌現和淘汰不斷轉移。互聯網發展初期大規模發生的涉網吧侵權糾紛逐漸減少,微博、淘寶等用戶量龐大的網絡服務平臺成為大規模糾紛的新領域。
  徐春建解釋說,伴隨著每項網絡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投入運營,往往引起各種主體之間利益格局的劇烈變動。而法律規定對權利義務的設定不明或空白,在新技術和商業模式運營之初特別容易引發糾紛。利用網絡實施侵權的行為不斷翻新,手段多樣化也是一個新的趨勢。一些互聯網企業經過持續的技術研發、品牌培養和版權收購,逐漸從被告轉變為主張權利保護的原告。
  從審理的案件來看,記者發現,由於網絡用戶數量激增,侵權行為易於模仿和複製,規模化侵權和重覆侵權現象較為普遍。“侵權手段隱蔽分散,導致侵權取證難。在傳統知識產權領域就已經很難解決的侵權賠償問題,在互聯網環境下困難加劇。”徐春建說。
  如何破解制約互聯網司法保護力度的體制機制障礙,為建立公平有序、充滿創新活力的互聯網經營秩序和法治環境提供保障與服務?徐春建表示,應完善證據披露、舉證妨礙等證據規則,盡最大限度查明侵權損害實際損失,著力解決侵權損害賠償難問題。在訴訟中引入專家輔助人制度,結合利用行業協會的力量,幫助法官查明互聯網技術事實和服務模式後面的行為實質,正確定性網絡侵權行為。
  “發揮好判決與調解各自的功能優勢,既要善用法理明晰的判決為市場樹立司法標準和標桿,也要更註重用好調解手段,促成雙方合作,避免侵權屢禁不止。針對互聯網侵權即時發生、迅速蔓延的特點,發揮新民訴法行為保全臨時措施在迅速制止侵權方面的作用和功能。”徐春建說。
  法制網廣州4月22日訊
  廣深珠佛探索設立知產法院
  本報廣州4月22日電 記者袁定波 記者從今天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目前,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都在積極開展探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工作。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徐春建今天在此間透露,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畢竟屬於中央事權,廣東法院會在中央司改辦的領導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有序推進。
  徐春建介紹說,廣東高院經過全面分析近幾年來全省知識產權案件分佈、發展趨勢以及各地市經濟科技文化發展狀況,借鑒美、德、日等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法院設置的成熟經驗,在聽取省公安廳、工商局、知識產權局等10家省政府知識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成員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基礎上,提出了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以當地經濟、科技和文化發展狀況為出發點,因需設置;堅持相對集中,避免遍地開花;充分評估社會效益,綜合衡量所需支付的行政成本和司法資源,逐步推進、分期完成。  (原標題:微博淘寶等服務平臺爆發大規模知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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